一、考前
1.考生需在考前14天完成“随申码”注册,所有考生须进行考前连续14天的自主健康管理。
2.考生须做好自我健康监测。从考前第14天开始,填报个人身体状况,做好个人健康监测,填写《健康情况声明书及体温自我监测登记表》(考生在报名系统中自行下载打印)。
3. 9月24日的考生,考前3天(9月21日—23日)至少完成本市2次核酸检测(9月23日须有1次,须当日12:00前完成采样),9月25日的考生,考前3天(9月22日—24日)至少完成本市2次核酸检测(9月24日须有1次,须当日12:00前完成采样),并在考前当天自行完成1次抗原检测,如有异常情况第一时间报告所在考点。
4.考前14天内建议考生非必要不离沪。符合以下各项条件的考生方可参加考试:
(1)体温正常;
(2)考前按要求进行核酸检测且结果呈阴性(24小时内);
(3)考试当日抗原检查结果阴性;
(4)“随申码”绿码;
(5)健康情况声明书内容无异常。
二、考试期间
1.考试当日,考生应至少提前45分钟到达考点,接受防疫安全检查和身份验证,凭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准考证、填写完整《健康情况声明书及体温自我监测登记表》、“随申码”绿码、考前24小时内本市出具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报告(电子版、纸质版均可)入场。除根据考务人员要求进行身份验证环节外,考生须全程佩戴口罩,经查验通过后进入考点。考生进入考场就座后,建议全程佩戴医用外科口罩。
2.考试当日,体温正常(低于37.3℃)的考生进入证件查验及人脸识别入场验证区;体温异常的考生须听从工作人员安排复测,若考生两次检测体温≥37.3℃,不得参加本次考试。
3.考试期间,考生须做好个人防护,勤洗手,公共场所佩戴口罩。居住地和考点之间保持“两点一线”,往返途中须全程佩戴N95/KN95口罩,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避免前往人员密集地区,避免和无关人员接触,在各种场所须确保一定的安全社交距离。
三、考试后
1.每场考试结束后,考生应根据考场现场安排有序离场,切勿滞留。
四、其他未尽事宜,参照本市最新防疫要求执行。
附件:
健康情况声明书.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