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处:
根据学院的教学计划,下学期学院将主要面向2012级、2013级全体学生开设通识教育选修课程。
请各位有意向开课的老师按照以下指导意见,填写通识教育选修课程申报表、授课计划、教学大纲(请到教务处网站下载相关模版),填好后交给各二级学院(处)秘书。对于新教师开设课程,应根据教务处《关于通识教育选修课新教师任课资格认定通知》,先进行任课资格认定,方可申请课程。
请各二级学院(处)秘书在5月6日(第十二周周二)之前,交到教务处刘老师,教务处汇总研究后,于5月20日(第十四周二)前在教务处网站上公布入选课程。课程入选之后,无特殊情况,下个学期必须开课。
联系方式电话:39966211
指导意见:
1.公选课的课时、学分等安排如下:
通识教育课 | 开课周 | 结束周 | 周课时 | 课时数 | 学 分 | 考试周 |
通识选修课 | 第1周 | 第14周 | 2 | 28 | 2.0 | 第15周 |
第1周 | 第11周 | 2 | 22 | 1.5 | 第12周 |
第1周 | 第7周 | 2 | 14 | 1.0 | 第8周 |
通识英语选修课 | 第1周 | 第8周 | 2 | 16 | 1.0 | 第9周 |
*课时工作量按实际上课课时计算。
2.上课的时间安排,第二周起每周星期二、三、四7-8节。
3.课程面向二个专业(系)以上的学生开放选择。
4.各系(部、处)应充分发挥本部门教师资源,鼓励、动员有条件的教师申报通识选修课程,内容尽可能做到丰富、前沿、生动。
5. 所有选修课内容、课程名称需注意与专业课课程内容、名称要有所区别,以避免出现学生一门课程学习两次的情况。
6.英语系教师,对13级学生开设“通识英语选修课”,请在此申报。
7.请注意申报表上需有部门领导签字。
请相互转告!谢谢配合!
上师大天华学院教务处
2014年4月21日
《2014-2015学年第一学期公共选修课申报表》请到教务处“表格下载”处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