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
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2013年度上海高校市级精品课程评选的通知》沪教委高〔2013〕51号,我校决定开展2014年度校级精品课程评选工作。校级精品课程将作为市精品课程的培育,争取成为市精品课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申报课程原则上应为本校连续开设3年以上的基础课、专业基础课或面广的专业课。
(二)课程负责人应为本校专职教师并具有讲师及以上职称,主讲此门课程不少于两次。
(三)申报课程必须在“课程中心”建立课程网站,课程网页应至少提供该课程的教学大纲、习题、实践(实验、实训、实习)指导、参考文献目录等材料,以及不少于45分钟的现场教学录像。
二、申报范围
(一)申报校级精品课程原则是历年市重点建设课程和校优质课程。
(二)教学改革已经取得突出成果的教学效果优秀者或市级重点课程建设项目优秀者并在课程建设方面已经做了大量工作,具备校级精品课程基本条件的也可申报。
三、申报额度和申报办法
(一)校级精品课程每年都将进行。本年度拟评选校级精品课程10门左右,各学院(部)申报名额不超过3门。
(二)以学院(部)为单位组织申报工作,申报校级精品课程填写“上海师范大学天华学院2014年度精品课程申报表”(见附件2)。
(三)学校将在学院(部)推荐的基础上,组织专家对申报课程进行评审和推荐。评审期间,申报课程必须开通网站,若无法正常浏览网上课程内容,且经提醒不能解决的,将视为不具备申报条件。同时开展网上精品课程评选(由学生、教师与专家网上投票)。
四、时间安排
请各学院(部)于2014年3月30日之前将申报表送交科研处,同时发送电子文档至科研处项目申报系统中。逾期不予受理。
五、评选条件
1.课程水平。校级精品课程应具有优秀教师团队、在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材、教学管理等具有特色,面向本科学生开设的示范性课程。课程应能体现现代教育思想,符合科学性、先进性和教育教学的普遍规律,并能恰当运用现代教育技术与方法,教学效果显著,具有示范和辐射推广作用。
2.课程负责人及团队。课程负责人应具有讲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长期承担本科教学工作,至少已连续主讲该课程二次以上,教学水平高,学生评教好。课程团队老中青搭配、专业技术职务结构和知识结构合理,教研活动和科学研究活跃,成果丰硕,近两年参与教改项目、发表高质量的教研论文二项(篇)以上。
3.教学内容与方法。课程团队致力于教育教学改革与创新。在教学内容方面,重视在实践教学中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在教学方法与手段方面,灵活运用多种教学方法,调动学生学习积极性,促进学生学习能力发展,协调传统教学手段和现代教育技术的应用,并做好与课程的整合。
4.网站建设与资源共享。课程网站有专人维护,运行正常,教学信息丰富,内容更新及时,师生互动活跃。课程视频制作精良,达到或基本达到国家精品开放课程、教育部精品视频公开课等技术标准和要求,该课程在网上课程中心平台上运行良好,并取得较好的效果。
附件:1. 国家精品课程教学录像上网技术标准
2. 上海师范大学天华学院精品课程申报表
3. 上海师范大学天华学院校级精品课程评选指标体系
上海师范大学天华学院
二〇一四 年 三月八 日